規章製度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充分調動學生奮發向上、刻苦學習的積極性,激勵引導學生成長為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摩臣5學生管理規定》,結合摩臣5實際,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具有摩臣5正式學籍並註冊,參加正常學習活動的全日製普通專科學生。
第三條 獎學金種類
優秀學生獎學金。分為一、二🧑🏼✈️、三等獎三個等次。
第四條 獎學金獲得者基本條件
(一)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道德品質優良,品行端正👉🏼。
(二)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校規校紀🚶🏻♂️➡️🛥,模範遵守《高等摩臣5學生行為準則》,無違法違紀行為,參評學期內未受過紀律處分。
(三)熱愛專業,學習刻苦努力🧘♀️,成績優秀(各門考試、考查課程無不及格和因個人原因緩考現象)。
(四) 積極參加社會工作、社會實踐、文體活動🉐。
(五) 達到國家大學生體育測試良好標準👨🏿🎨。
第五條 優秀學生獎學金評定條件🎸、比例及獎勵標準
(一)評定條件
1. 符合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基本條件。
2. 個人綜合素質測評符合下列條件:
(1)一等獎學金🧘🏽。個人綜合素質測評的學業表現得分在班級學生總數的前10%以內🙆🏽♂️,思想品德、人文素質👦🏽、身心素質三項測評學期綜合得分在全班學生總數的前10%以內。
(2)二等獎學金。個人綜合素質測評的學業表現得分在班級學生總數的前20%以內,思想品德、人文素質🧑🦲、身心素質三項測評學期綜合得分在全班學生總數的前20%以內。
(3)三等獎學金🛏。個人綜合素質測評的學業表現得分在班級學生總數的前30%以內🚶♂️,思想品德、人文素質、身心素質三項測評學期綜合得分在全班學生總數的前30%以內。
(二)評定比例
一等獎學金3%、二等獎學金5%🤘、三等獎學金7%,總比例不超過年級總人數的15%🔭。
(三)獎勵標準
一等獎學金1500元/學年🧘🏽🧍,二等獎學金1000元/學年,三等獎學金500元/學年。
第六條 評定程序
1🩹、每學年評定一次👨🏿💻👉🏿。
2🔨、輔導員和班委會在學生綜合素質測評的基礎上👨🏿🔬,依據基本條件和評定條件,按評定比例提出本班獎學金獲得者名單,並在班內公示3個工作。公示無異議後,將獲獎者名單及個人材料報所在系🧚🏿,由分管學生工作的系領導牽頭進行審核和審定。
3、經各系審定的一、二、三等獎學金的初評名單在系內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後,由分管學生工作的系領導簽字報學生處。
43️⃣、學生處審核公示無異議後,報摩臣5審批👂。
5、摩臣5對獲獎學生頒發榮譽證書及獎學金📖。
第七條 監督與管理
(一)學生獎學金評定工作涉及學生切身利益🔃👓,在評定過程中要充分發揚民主,切實保證評定條件、程序🧑🏿🚀🫄🏿、結果公開🛷、公平、公正。如發現獎學金申請者和獲得者在申請評定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要給予相應處理、對情節嚴重♊️,靜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將取消其已獲得的獎勵和下一學年的申請資格,並依照《摩臣5學生違紀處分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分❗️。
(二)獎學金主要用於學生的學習和日常生活👨🏻🏫,嚴禁鋪張浪費🧾,如吸煙、喝酒、請客等,一經發現將收回所獲獎學金🧑💻,同時取消下一學期獎學金評選資格。
(三)休學學生自休學手續辦理當月起停發獎學金;超過規定學製年限未完成學業者🧑🏿✈️,不參評獎學金🫴🏿。
第八條 本辦法由學生處負責解釋🫷🏻。
第九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摩臣5
中專部獎學金評定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引導學生以學習為主,德 、智💪🏿、體、美全面發展,成為合格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據國家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廳有關精神,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獎學金來源
(一) 從每年所收取的學費中提取10%用於設立摩臣5獎學基金;
(二) 由國家或省政府專項設置的獎學金。
第三條獎學金種類
(一) 優秀學生獎學金
(二) 操行獎學金
(三) 進步獎學金
(四) 單科獎學金
(五) 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等👩🏻🏫👫🏼。
第四條獎項金評定範圍
凡正式取得摩臣5學籍且業已按時註冊的全日製普通大中專生均可按條件參加獎學金的評定。
第二章 優秀學生獎學金
第五條優秀學生獎學金的等級標準和評定比例
1、一等獎學金獲獎人數占全班總人數的2%,獎學金金額為1000元🎗;
2、二等獎學金獲獎人數占全班總人數的3%,獎學金金額為500元🛹;
3、三等獎學金獲獎人數占全班總人數的5%,獎學金金額為200元🐓;
4、操行獎學金獲獎人數為每班1人,獎學金金額為100元;
5👮🏼♀️、進步獎學金獲獎人數為1人,獎學金金額為100元。
第六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評定獎學金資格🎟📢:
1、違反摩臣5紀律,受警告以上處分者✫↪️;
2、全學期病、事假累計超過10天者👨👨👦;
3📪👙、學習態度不端正🦾,考試有作弊行為者;
4🤘🏿、有意破壞公共財物者;
5、無禮頂撞教職工,造成不良影響者🧜🏿。
第三章 優秀學生獎學金的評定辦法
第七條優秀學生獎學金評定程序與組織領導
1、獎學金評定依據班級考試成績和操行成績相結合👬🏻,由班主任按照評選比率報到學生處,每學年評選一次🔬。
2🚅、操行獎學金評比是在本學年班級操行學分最高者獲得。
3、進步獎獎學金:兩個學期結束後🎑,學習成績對比進步最大的同學之中🕵🏼♂️,且未獲得一二三等獎學金的同學之中評定。
4〰️、單科獎學金評比是由各班班主任上報考試成績,學生處通過審核,評選出各年級專業考試課單科成績第一名的學生並予以公示,學院批準後發放。每個科目每人50元🔜,若並列超過5人,則取消該科目獎項。
第八條每學年各班將獎學金評定結果上報學生處審核並予以🚖,學院審批後發放,獲得獎學金者頒發獎學金榮譽證書。
第九條已獲得獎學金的學生,如發現有違紀違法行為或不符合獎學金評選條件的🚶,應追回已發放的獎學金。
第四章國家和省政府等設置的獎學金
第十條 國家和省政府專項設置的獎學金根據相應評選辦法進行評定。(詳細參考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誌獎學金評定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