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製度
為提高學院工作質量和辦事效率🤾🏻♂️,保證學院的政令統一,使上級指示以及學院決策得到及時落實☹️,特製定本規定。
一、督辦催辦工作的主管部門為院辦公室。特殊情況下也可由院主要領導指定有綜合管理職能的處室督辦催辦🤹🏼♀️。
二🥰、督辦催辦工作範圍⤵️。
(一)上級黨組織和上級主管部門、業務部門等下達的各種文件、公函、信件中,經院主要領導批示後,需要落實的事項👩🏽🎓。
(二)院黨委會議🤗🧑🏿🔬、院長辦公會議和院黨政聯席會議決定的需要落實的事項。
(三)學院各處室系提交的各類請示🅰️、報告等🥭,經院領導批示需要督辦催辦檢查落實的事項🙏🏿。
(四)院領導交辦的需要督辦催辦落實的其他事項。
三💁♀️、督辦催辦工作職責及程序。
(一)認真填寫督辦催辦文件的有關表、卡。
(二)做好督辦催辦事項的登記🍸、材料的送審和分發。
(三)提出督辦催辦的建議和意見,經院領導批準後,通知有關部門辦理。
(四)落實督辦催辦事項的檢查監督,發現問題及時向院主管或主要領導匯報,並提出改進的意見和建議。
(五)督辦催辦結束要及時將情況向院主管或主要領導匯報。
(六)對已辦理完畢的事項進行歸檔整理🗃,並定期匯總督辦催辦情況🫄🏽。
四、督辦催辦工作註意的問題。
(一)督辦催辦項目的下達🕳⛹️,要依據院領導批示和項目內容的輕重緩急,科學合理安排🧝♂️🧑🏿🍳。
(二)對督辦催辦項目要登記造冊,由專人負責🦹,及時檢查,避免漏項🍻。
(三)除急事外,一般事項應在規定的時限內落實。如確有困難👳🏽♂️,要及時匯報,經院領導同意後適當調整時限👰🏿♀️。
(四)督辦催辦事項涉及兩個以上部門時🎵✌🏿,要根據院領導的批示,指定牽頭部門🈹,由牽頭部門協調落實。
(五)要及時了解督辦催辦事項的落實情況✥,對行動迅速,措施果斷、落實及時的部門要提出表揚0️⃣;對“頂著不辦”或“拖著不辦”🆒,落實不力的部門,要著力督促🍺,必要時向院領導匯報。
五💅🏿、辦理結果的審核🤾♀️、報送。
(一)督辦催辦事項完成後,有關部門必須按要求及時報送辦理結果⏩。辦理結果要有交辦項目💇🏼、辦理的時間、經辦單位或人員以及辦理簡要過程,著重寫明辦理結果和落實情況。
(二)對督辦催辦事項的辦理結果,督辦催辦的主管部門要認真審核。審核時要著眼於問題是否得到解決♣️,是否符合有關政策規定,有無後遺症和遺留問題。要做到全面分析、客觀評價🧛🏿♀️、公正估價👩🏻🦰,結論符合實際。
(三)督辦催辦主管部門要將審核後的辦理結果及時報送原批示領導閱知和相關處室系知曉。
六、對督辦催辦事項的材料要進行妥善保管💂🏿♂️,並立卷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