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製度
為加強黨對高等摩臣5的領導,健全普通高等摩臣5系級單位黨政分工合作✉️、協調配合的運行機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摩臣5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結合我省普通高等摩臣5的實際情況,製訂本規定。
第一章 系黨總支書記的職責
第一條 系黨總支書記是系黨總支委員會的“班長”和本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主持黨總支的全面工作👨🦱。
第二條 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按照“三個代表”,科學發展觀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指導要求🔇,與系主任共同領導黨政領導班子和全系教職工🧑🏭,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 政策及學院的各項決定,遵守國家的法律、法令和學院的規章製度。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完成學院培養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合格的建設者和接班人的根本任務🎶🚴🏿♀️。
第三條 與系主任密切配合🎯,參與討論和決定本單位教學🥷🏿、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項🧗🏼。
第四條 負責抓好黨建工作。按照學院黨委統一部署,加強黨組織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製定、實施本單位的黨建工作規劃、年度計劃以及黨員教育發展計劃🏌️♂️。積極做好發展黨員特別是在優秀學生和青年教師中發展黨員工作,加強對黨員的教育和管理。不斷加強黨總支和所屬黨支部自身建設,提高解決問題的能力👨🏻🦼,充分發揮政治核心作用🖌。
第五條 組織領導本單位的思想政治工作。根據學院黨委製定的學習教育計劃🤌🏿,負責本單位思想教育和理論學習工作。帶領領導班子成員,聯系實際,做好師生🩰、教職員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會同系主任做好德育工作🐫。
第六條 同系總支委員會其他成員一起負責本單位幹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抓好本單位後備幹部的選拔和培養👨👩👧👦🫴🏼。做好系屬黨務幹部💅🏻、團總支書記、學生政治輔導員的配備和管理工作🦸🏿♀️。對系屬教學👩🏻✈️、科研、行政組織負責人的任免,在充分聽取黨支部和群眾意見的基礎上🌡,與行政負責人共同研究,並按有關規定辦理🧚🏼♀️。參與討論和決定本單位師生員工出國、晉升🧑🏭、畢業生就業等方面的工作🏺,並負責政治審查。
第七條 加強系領導班子自身建設🧜🏻♂️。經常與系主任溝通情況,協調黨政關系,搞好領導班子內部團結。組織好領導班子的民主生活會和系中心組學習會。負責檢查並落實黨員領導幹部雙重組織生活製度⛔。抓好本單位領導幹部的勤政、廉政、廉潔自律,並負主要責任🧸。
第八條 領導本單位工會、共青團、學生會等群眾組織,支持其依照各自章程🎯,圍繞學院的中心任務開展工作✌🏼。
第九條 完成學院交辦的其它任務。
第二章 系主任的職責
第十條 系主任是系行政領導班子的“班長“和本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之一,全面負責本單位教學🫷🏻、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第十一條 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按照“三個代表”, 科學發展觀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指導要求,與系黨總支書記共同帶領黨政領導班子和全系教職工貫徹執行黨的政策🧔🏽♀️⛏、路線🩸、方針及學院的各項決定。遵守國家的法律、法令和學院的規章製度。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完成學院培養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合格的建設者和接班人的根本任務🫢。
第十二條 根據學院事業發展規劃,組織製定本系的發展規劃、改革措施和年度計劃,按規定程序批準後組織實施👩🏼,並及時檢查了解完成情況🚞☺️。
第十三條 負責管理教學工作🧠。積極推進教育教學改革,嚴格教學管理,保證教學質量,全面提高學生素質。
第十四條 負責學科建設。根據學院統一要求,製定本系學科建設規劃,做好學科調整,實現學科建設目標。組織力量開展科學研究與科技合作。領導系學術委員會工作,做好教學、科研立項與成果評審工作💌,積極開展學術交流🤦🏻。
第十五條 負責教師和職工隊伍建設🕖。註意選拔培養學科帶頭人,建設好學術梯隊👩🏻🍳。按照學院統一部署👩⚕️。做好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的有關工作。引進並合理使用人才🖕🏻。加強教職工的管理和教育,不斷提高教職工的政治素質,業務能力和管理水平📮。
第十六條 積極與系黨總支書記配合,共同負責落實思想政治工作,負責以系行政為主實施的德育工作。支持工會🪅、共青團、學生會等群眾組織按照各自章程開展工作✪👨🏻🎤。
第十七條 負責管理本系國有資產👩🏼🔧。依法合理使用本系經費和資金,負責建立和實施本系經費管理與使用情況的通報製度。本系資金使用辦法和重大經費開支、使用與總支書記商量提出🏑,由系務會研究決定🪵。
第十八條 主持製定系內有關規章製度💆🏻♂️,維護正常教學科研秩序。
第十九條 完成學院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第三章 會議製度和議事規則
第二十條 系黨總支委員會會議及其議事規則
一🐇、系黨總支委員會是學院黨組織承上啟下的重要層次,是本單位的政治核心,對本單位的改革、發展和穩定與行政共同負有重要責任👻。
二、系黨總支委員會會議由系黨總支書記召集並主持🌨,特殊情況下可以委托副書記主持。黨總支委員會會議須有半數以上委員出席方可召開📨。系行政主要負責人是黨員的,應是總支委員會成員;不是委員會成員的,可以列席黨總支委員會有關會議👩🦲。
三、黨總支委員會實行民主集中製。討論、決定問題必須執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同一問題的贊成人數超過到會委員半數為通過🧼。如對重要問題意見分歧較大,不能形成決議時,除緊急情況外,一般應暫緩作出決定,做進一步調查研究🏃🏻♂️➡️,交換意見,下次再議,或向上級黨組織請示。
四、會議議題由書記與副書記商量後提出。涉及本單位改革發展的重要議題🕴🏻,書記提出前應與系主任充分醞釀🧣。會議議題和開會時間,應提前通知到與會人員。凡提交會議討論的重要議題,有關人員應做好充分準備。
五、系黨總支委員會會議的議事範圍主要包括𓀗:
1♻️、討論和決定本單位對黨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及學院各項決議的貫徹落實。
2、討論黨總支年度或學期工作計劃及工作總結。
3、與系行政一起討論和決定本單位教學、科研、內部管理等重大改革措施和方案。聽取系行政負責人通報教學、科研及行政管理工作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4、分析單位黨員🤾🏽♂️、教職工和學生思想狀況,提出加強思想教育工作的意見和具體措施。
5👆🏿、分析黨支部狀況👀,提出加強黨支部建設的指導意見。
6、討論決定發展黨員工作,提出加強對入黨積極分子培養教育和預備黨員教育的意見和措施。
7👩🏼⚖️、貫徹黨管幹部的原則,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討論和決議本單位幹部任用和幹部教育管理工作。
8、研究討論學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學生會工作。
9🤽🏼、研究落實學院黨委、行政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二十一條 系務會議與議事規則
一🤛、系務會議是本單位教學🤹🏿、科研及行政管理工作中重要問題的決策會議❎。
二、系務會議成員由黨總支書記、系主任、副書記、副主任、系工會主席等組成。會議由系主任召集並主持,系主任不在,由黨總支書記主持。列席會議人員由總支書記和系主任商定。
三💗、系務會議議題由系黨總支書記和系主任記商量提出,也可先由分管副主任提出🤽♂️,經黨總支書記與系主任商量後☮️👼🏼,由系主任確定。會議議題和開會時間要提前通知到與會人員。需要進行決策的重要議題,有關人員應做好充分準備🦹🏼♂️🌎,在做好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提出可供選擇的決策方案👨🏻🦯➡️。
四、重要問題必須經集體討論後,由系主任在充分聽取意見的基礎上作出決定🤚🏽。對重要問題意見分歧較大時,要暫緩決定👨🏻🍼,待以後再商量或請示學院領導後確定。
五、系務會議的議事範圍主要包括🧙🏽:
1、研究討論本單位對黨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及學院各項決定的貫徹落實👉🏿。
2、討論本系的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學期工作安排⟹、向上級的重要請示報告及工作總結。商討提出系屬教學☂️、科研🧥、行政組織負責人人選。
3、討論教學🍮、科研、學科建設🪻、師資隊伍建設、實驗室建設及專業技術職務評聘、人員出國交流📨、進修、培訓等事宜🥴。
4🤽🙎🏻♀️、研究本單位內部管理體製改革問題。
5、根據有關財務製度的規定👨🏼⚕️,研究討論對經費👨🏫、資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6、聽取分管教學、科研🤌🏿、科技開發及社會服務等負責人的工作匯報🖇🤦♂️,進行督促、檢查🗓。
7、討論並決定系學術委員會等業務組織的人員組成🤦🏽♂️。
8、研究落實學院行政、黨委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二十二條 系學術委員會會議及其議事規則
一、學術委員會是高等摩臣5內部設置的對教學🤾🏻♂️、科研方面學術問題進行評議、決策的學術機構。系學術委員會是在系主任領導下的學術性評議👳🏻♀️、決策機構。
二、系學術委員會由系領導和本系專家、教授組成,以專家👩🏽🍳♜、教授為主,委員會設主任1人,副主任若幹人。主任、副主任人選在群眾推薦基礎上由系主任與黨總支書記商議後提出推薦名單,由系務會議討論決定並報院學術委員會備案。其他委員由系務會研究決定🏃♀️➡️。
系學術委員會每屆任期為三年🦑。委員會委員可連任,但連任人數不得超過上屆委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三、系學術委員會會議由委員會主任召集並主持,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工作需要時可隨時召開🦵🏻。會議議題由學術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研究確定。
系學術委員會必須按照國家政策和學院有關規定開展工作👷🏿♂️。在充分發揚民主🚴🏿,傾聽專家🧑🏼⚕️、教授的意見的基礎上🕵🏻,按規定作出決定。
四🧘🏻♀️、系學術委員會的議事範圍主要包括😮:
1、審議本系學科、專業的設置👩🏿🏭。
2、審議本系教學、科研計劃方案🧞。
3🤙🏽、評定本系教學🧗🏻♂️、科研成果。
4、組織系內學術報告會,推動系及教研室開展學術活動。
5🏫、對本系申報晉升專業技術職務人員進行學術水平評議。
6🤙、研究落實學院規定和系主任交辦的其它任務。
第二十三條 系黨總支委員會議🌪、系務會議和系學術委員會議,必須有專人負責記錄🚣🏼♀️。會議決定的事項,必要時可形成正式文件🥞,經主要負責人審定後印製成冊📠。
會議決議的問題,應由分管負責人組織落實實施,並將實施情況向主要負責人報告。
第四章 系級黨政領導人員的分工合作與協調配合
第二十四條 系黨總支書記和系主任共同承擔著本系發展、改革、穩定的重要責任和培養優秀人才的根本任務。凡系裏的主要工作和重大問題,書記和主任都有責任🧛🏻,都應當認真思考,深入調研,及時提出意見與建議👨🏿🏭。書記和主任要分清職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既分工又合作,共同作好全系的工作♗。要互相尊重😴,經常溝通情況,交換意見♧,統一思想🏌🏿,做到步調一致。
第二十五條 系黨總支副書記協助書記做好黨總支的工作🧄。系副主任在主任的領導下,協助主任做好分管的工作。
書記和主任都要主動聽取副職的意見🗒👷🏻,充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不能搞“一言堂”。副職要全力支持正職的工作,尊重正職的意見🛁。書記和主任可以查詢、監督和檢查副職分管的工作。副職既要做好分管工作,又要心系全局🧑🏻🔬,為全局工作出謀劃策,積極參與集體決策。黨政領導幹部都要出以公心,清正廉潔,公道正派📢👸🏿,紮實工作,不拉幫結派⛏,不以權謀私。
第二十六條 系內黨政工作有著共同的目標和任務,工作相互交叉🚵🏻。為使黨政工作協調配合,必要時可以合署辦公,黨政幹部可以交叉兼職。黨政系統的全體同誌,在工作中要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拾遺補缺。工作中出現意見分歧🦧,一時難以達成一致,一般不要急於開會作決定,可再議再協商,必要時可向學院領導請示報告⛑。
第二十七條 系黨政領導班子人員要講政治、講大局、講團結👋🏼,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以身作則,廉潔勤政♏️,在思想、政治👨🏿⚖️、行動上與中央保持一致。要正確處理政治與業務間的關系,正確處理黨政管理工作與業務工作間的關系↕️,在任職期間要把主要精力和時間用在管理工作上。領導幹部要顧大局🚷👩👩👧👦,個人服從組織,要做團結的模範,不計個人得失,不利於團結的話不說👨👧👧,不利於團結的事不做🎲。書記和主任要共同努力把系黨政領導班子建設成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紀律又有自由的領導集體。
第五章 監督與檢查製度
第二十八條 系黨總支書記和系主任都要認真堅持民主集中製原則,嚴格遵守重大問題必須經集體討論決定的製度,嚴格遵守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黨總支每年要檢查一次民主集中製的執行情況,並向學院黨委、紀委報告。
第二十九條 要充分發揮黨內監督的作用。黨總支每學期要向全系黨員報告一次工作。系黨員領導幹部要按規定過好雙重組織生活👨🦲,加強自身監督,領導班子成員之間要互相談心🔡,溝通情況🔦,交流思想🧑⚕️,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第三十條 系黨總支書記和系主任要依法保障本系教職工參與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系主任每學期要向系黨總支通報情況並向全系教職工做工作報告,聽取意見和建議。要堅持定期民主評議領導幹部👨🏼🦳,廣泛聽取群眾的評議意見。要發揮專家教授的學術帶頭作用,對教育教學質量進行監督和指導。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事項,要公開辦事程序和結果,並接受全系教職工的監督。
第三十一條 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書記和主任是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的負責人,要把黨風廉政建設作為黨總支和系行政的重要工作來抓🤱🏻。系黨政領導班子每年要檢查一次本系黨風廉政建設的工作情況🕺🏼,並向學院黨委和紀委報告。
第三十二條 系黨政領導班子每年要召開一次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座談會,通報情況🐨,聽取意見,接受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