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製度
為進一步明確和落實學院安全生產責任製,強化“一崗雙責”的原則🙏🏻,有效防範學院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國家和教育部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摩臣5安全管理工作實際👩🏻⚖️,製定本辦法。
一、學院安全生產工作責任追究的原則
(一)客觀公正原則:對安全事故進行全面、全過程分析🧑🏽🏭,認定安全管理有無不當或過失📨,是否屬不可抗拒因素。
(二)過錯追究原則👨🏻🦰:本著對師生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精神👫🏼,凡摩臣5、當事人對安全事故負有直接、主要或領導責任的均要追究。
(三)逐級追究原則:根據責任人對安全事故所負責任的大小,對相關人員進行逐級追究💦👋🏿。
(四)不作為從嚴原則:對於明知自己的不作為行為可能造成對師生的人身侵害或摩臣5財產損失的;可以預見且可以避免的危險,因玩忽職守而造成安全事故的;不執行上級和摩臣5有關要求和文件精神👷♂️,不履行相應職責的🙆🏻♀️;經摩臣5安全委員會提醒、警告仍未及時整改安全隱患造成安全責任事故的,追究責任時從嚴。
二🤦🏼♀️、學院安全生產工作責任追究的範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進行責任追究:
1.不認真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或上級部門安全工作的領導、命令和規定𓀝,導致事故發生的☪️。
2.在事故面前☎,未采取必要和可能的措施,貽誤時機,使本可以避免的損失未能避免,造成重大損失的。
3.在組織群體性活動時🏃♀️➡️,缺乏周密部署🪕,未按摩臣5規定申報🦕,對可能發生的問題未采取有效的防範措施,發生事故的😽。
4.對違章作業或違章指揮作業🌞,不加製止👿,發生事故的。
5.已發現隱患或有事故預兆🧜🏽♀️🎊,不及時采取必要和可能的措施🙇🏻,貽誤時機,導致事故發生的。
6.對摩臣5安全管理部門或個人所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或加強安全防範的合理意見、建議不采納🧙🏽♂️🌕,導致事故發生的🗝。
7.安全生產設施、設備和安全衛生條件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或接到限期整改指令不改正的🙎🏽♂️。
8.未進行安全設施定期檢修和維護而發生責任事故的;
9.未建立完善的安全生產規章製度和逐級分層的安全責任製🧑🏽🦳,在安全工作上管理松懈🏂🏻👨✈️,工作人員安全意識淡薄🦤🦧,導致事故發生的。
10.發生事故和事故苗頭後,不采取相應防範措施🤱🏼,導致類似事故重復發生的。
11.發生造成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事故後隱瞞不報,或不如
實反映事故情況👰🏿,或未及時將事故報告上級領導和有關職能部門
的💐🅿️;
12.發生事故和不穩定事端,值班人員脫離值班崗位♻️,部門主管和相關人員接到通知後不及時趕往現場處理事故、平息事端,導致事故👵🏼、不穩定事端進一步擴大的。
13.不服從、不配合上級安全管理部門對日常安全管理和檢查的;
14.觸犯法律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
三、學院安全生產工作責任追究的方式
1.書面檢查🪜;
2.誡勉談話;
3.通報批評🤹♀️;
4.取消評優評先🤸🏼♀️、升職升級資格;
5.責令經濟賠償;
6.行政處分;
7.移送司法機關。
四、學院安全生產工作責任追究的程序
(一)當事人陳述👨🚀:當事人陳述事故的主要經過🧑🏻🤝🧑🏻,分析造成的原因及損失和危害程度;責任人的認識及態度🚣🏻,並且說明自己應當承擔的責任🧙🏼♀️。
(二)調查取證:成立以安全生產辦公室為主、有關科室參加的調查小組🤵🏻♀️,對事故進行調查🫄🏻,依據調查結果提出對相關責
任人的處理意見♉️。
(三)形成處理決定:由摩臣5安全工作管理委員會審議形成處理決定。處理決定以書面形式送達當事人,並說明其責任💷、處理理由和依據🧝🏻♂️。
摩臣5安全生產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