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製度
第一條 國家助學金用於資助摩臣5全日製專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幫助其順利完成學業。全日製在校退役士兵學生全部享受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
第二條 國家助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 👨🏻🔧:
( 一 )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
( 二 ) 熱愛祖國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 三 ) 遵守憲法和法律 ,遵守摩臣5規章製度;
( 四 ) 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
( 五 ) 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 六 ) 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 。
第三條 每年 9 月 30 日前,學生(不含退役士兵學生)根據本 細則規定的國家助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及其他有關規定,向摩臣5提出申請👏🏻,並遞交 《摩臣5國家助學金申請表 》🧁。
在同一學年內,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可同時申請並獲得本專科生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誌獎學金🍷。
第四條 國家助學金的名額由摩臣5根據省教育廳下達給摩臣5的指標🤵♂️,按各系占全校人數比例進行名額分配🧑🏼💻。
第五條 國家助學金按學年申請和評審🧄,評定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
第六條 國家助學金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300元😔,摩臣5按月發放給受助學生,具體分為家庭經濟一般困難學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三個檔次,1檔4000元/年,2檔3300元/年,3檔2600元/年(根據每年省資助中心批復金額進行調整)。
第七條 摩臣5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結合本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級認定情況🧒🏿,組織評審,提出享受國家助學金資助初步名單及資助檔次,報摩臣5評審領導小組研究通過後,於每年11月10日前🎀,將本校當年國家助學金政策的落實情況報送省級教育部門 。
第八條 切實加強管理,認真做好國家助學金的評審和發放工作,確保國家助學金用於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第九條 嚴格執行國家相關財經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對國家助學金實行分賬核算、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擠占、挪用,同時接受財政🛹、審計🚶♀️、紀檢監察、主管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第十條 下列情形的學生取消國家助學金評選資格:
1.有酗酒滋事、賭博🚨、鋪張浪費及把助學金用於非生活所需的不適當開支者;
2.受到摩臣5紀律處分或有違法行為者;
3.因各種原因休學、退學🚪、保留學籍者🤵🏼;
4.未如實反映家庭經濟狀況和個人生活狀況🐲,弄虛作假者;
5.其它應當取消獲資助資格的情形💂🏽♀️。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