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製度
第一條 為規範管理摩臣5學生勤工助學工作,促進勤工助學活動健康🏩、有序開展,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培養學生自立自強精神,增強學生社會實踐能力,給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儉學的機會,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根據教育部和財政部聯合製定的《高等摩臣5學生勤工助學管理辦法(2018年修訂)》,結合摩臣5實際情況,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勤工助學是指學生在摩臣5組織下利用課余和寒暑假期,通過合法勞動取得合理報酬,用於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的社會實踐活動,是摩臣5學生資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和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有效途徑。
第三條 摩臣5學生資助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勤工助學工作,協調財務、人事、學生、教務、後勤等部門,協助學生處的勤工助學管理工作。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具體負責勤工助學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條 勤工助學堅持“立足校園◽️、服務社會”的宗旨,按照學有余力、自願申請、信息公開、扶困優先💢、競爭上崗、遵紀守法的原則,由摩臣5在不影響正常教學秩序、校園建設及學生正常學習的前提下有組織地開展🦾。
第五條 勤工助學活動由摩臣5統一組織和管理,摩臣5提倡學生進行科技型、智能型、勞動型服務,禁止參與未經批準的商業服務活動。學生私自在校外兼職的行為,不在本辦法規定之列.
第六條 摩臣5統籌安排勤工助學經費,由摩臣5資助經費專項資金列支🧝♀️。鼓勵校內有關職能部門充分發揮作用,在工作安排、人員配備、資金落實及崗位設置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為學生勤工助學活動提供指導、服務和保障。
第七條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對勤工助學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幫助他們樹立正確的勞動觀。對違反勤工助學協議的學生,按照協議停止其勤工助學活動☎️。對在勤工助學活動中違反校紀校規的🤷🏿♂️,將按照摩臣5有關規定進行教育和處理。
第八條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接受學生參加勤工助學活動的申請,安排勤工助學崗位時,優先考慮家庭經濟特別困難👨👦👦🤸🏽、模範遵守校規校紀和學習刻苦的學生,引導和組織學生積極參加勤工助學📁,指導和監督學生的勤工助學活動。負責組織學生開展必要的勤工助學崗前培訓和安全教育,維護勤工助學學生的合法權益,配合摩臣5財務部門共同管理和使用勤工助學經費。
第九條 摩臣5根據摩臣5實際情況安排勤工助學崗位,以校內助管和後勤服務為主。不組織學生參加有毒🪒、有害和危險的生產作業以及超過學生身體承受能力、有礙學生身心健康和學習的勞動🧙🏼♂️。崗位分為固定崗位和臨時崗位🏯。
校內固定崗位按月計酬。以每月40個工時的酬金原則上不低於當地政府或有關部門製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計酬基準,可適當上下浮動👨🦱。
校內臨時崗位按小時計酬。每小時酬金可參照摩臣5當地政府或有關部門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合理確定,原則上不低於每小時12元人民幣。
第十條 校內勤工助學,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一)部門要結合實際工作需要,以書面形式向學生資助中心告知勤工助學項目、所需人員數量、性別🧑🦼、要求和用工時間(包括寒暑假)🧝🏻♀️👲🏻。
(二)擬參加勤工助學學生於每學期開學後一周內,填寫《勤工助學申請表》.經過所在班級輔導員同意後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三)學生資助中心根據用人部門相關要求和崗位設置情況,安排符合要求的學生到用人部門報到🤷🏽。
(四)用人部門在學生處安排學生報到後的5個工作日內將任用學生名單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備案🈶。
(五)財務處根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匯總報表,定期向學生直接發放勞動酬金。
第十一條 摩臣5原則上不提倡學生校外勤工助學,如果學生願意到校外勤工儉學的,學生必須向學生資助中心提出申請,並填寫有關協議書,協議書上必須有家長簽字同意,由學生處統一備案🕚。
第十二條 摩臣5每年年末對勤工助學活動對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
第十三條 本辦法由學生處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